中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二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扶公司)與北京中捷通鋼結構彩板工程有限公司(中捷通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雙方就工程款結算產生糾紛。中扶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06年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2006)京仲裁字第0853號裁決,裁決結果對申請人中扶公司不利。
中扶公司委托曹小明律師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撤銷仲裁訴訟,曹律師找到仲裁庭程序錯誤,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采納曹律師代理意見,裁定該案重新裁決。重裁結果有利于申請人中扶公司。撤裁案件難度極大,該案是《仲裁法》實施后極少數幾個撤裁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