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xx系北京某高校大四學生,2005年5月29日孟xx與同學在海淀區薊門橋禾谷圓餐廳飲酒過量,與同學發生爭執并相互毆打,后又將餐廳服務員袁xx打傷,并損壞餐廳桌椅和餐具。海淀公安分局出警后孟xx又將民警李xx打傷,將北太平莊派出所門窗玻璃損壞。
2005年7月4日孟xx被海淀區檢察院批準逮捕,2005年10月17日海淀區檢察院以孟xx構成尋釁滋事罪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曹小明律師接受孟xx家屬委托為其辯護,海淀區人民法院采納曹律師辯護意見,2005年11月15日作出判決,免于孟xx刑事處罰,并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