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亞非是河北唐山人,2002年2月經人介紹到北京通州區一地下賭場打工,為賭場開車和保安,負責接送前來賭博的賭徒,并且負責維持賭場次序。賭場老板每天給徐亞非100元工資,并負責其食宿。同年2月徐亞非被北京通州區公安局抓獲,通州區檢察院以徐亞非涉嫌賭博罪對其批捕,并且向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2年6月徐亞非家屬委托曹小明律師為徐辯護。法庭上,曹律師與主訴檢察官展開激烈辯論,并向主審法官提交賭博罪相關專著。通過曹律師艱苦辯護,通州區法院采納曹律師徐亞非無罪的辯護意見,通州區檢察院撤回起訴,徐亞非最終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