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03年,曹小明律師,洪源律師受聘為貴州水城水泥股份公司IPO項目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為其股票首發排除法律障礙,同時,配合廣州證券公司對該項目的輔導工作,湖北中正會計師對該項目上市前財務審計。
貴州水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貴州六盤水市中山區響水河,注冊資金8500萬元,生產的“烏蒙山”牌水泥享譽中外,是國家建材行業的老字號企業,其前身是貴州水城水泥廠是國家“一五”期間投資的重點項目。1993年12月17日貴州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同意設立貴州水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黔體改股字【1993】132號批準,貴州水城水泥廠、貴州六盤水供電局、貴州水城發電廠、六盤水市國有資產管理局以募集的方式設立貴州水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6月30日在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21443967)
2000年貴州水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為增加企業核心競爭力,擬擴建新的生產線(4號窯),需要數億元巨額資金支持。在力爭國家貼息貸款一億元的基礎上,積極醞釀到資本市場融資。于是股份公司選聘了廣州證券公司為主承銷商和輔導人,湖北中正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北京大都律師事務所為發行人律師。曹律師和洪律師作為大都律師事務所的服務團隊全程參與股份公司首發項目的運作,包括幫助起草和修改股份公司章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議事規則,制定內部職工股清理方案,完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股份公司股東會召開出具法律意見書。在主承銷商、發行人律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推進下,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得到完善,為其順利進入資本市場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