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銳翔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辦公自動化系統,由于其軟件工程師于永昌擅自離職加盟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導致源代碼泄漏給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并且將該系統出售給內蒙伊犁集團獲利50余萬元。
大連銳翔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曹小明律師對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于永昌、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提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訴訟,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兩次開庭,并進行源代碼比對后,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承認侵權,并提出和解請求。
經庭外協商,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給予大連銳翔科技有限公司適當賠償后,大連銳翔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申請撤訴,2006年11月29日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大連銳翔科技有限公司達到預期訴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