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9)最高法民終1430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金寶街凈雅餐飲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左安門內大街20號院1號樓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興兵,該公司執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輝煌凈雅餐飲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西翠路19號地下1層-3層;5層-7層。
法定代表人:張永舵,該公司總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凈雅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威海市海濱中路19-9號。
法定代表人:張永舵,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凈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豐臺區豐北路77號2號樓1層105室。
法定代表人:張桂君,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張永舵,男,漢族,1968年6月7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區萬柳鋒尚名居4號樓904號。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田愛玲,女,漢族,1969年3月10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區萬柳鋒尚名居4號樓904號。
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北京安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麗飛,北京睦湃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省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西路9號。
法定代表人:徐敏俊,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姜艷艷,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趙朦朦,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北京金寶街凈雅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寶街凈雅)、北京輝煌凈雅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凈雅)、凈雅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凈雅集團)、凈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因與被上訴人河北省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金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11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蔣碩、張麗飛,被上訴人河北金租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姜艷艷、趙朦朦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上訴請求:1.撤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113號民事判決書并依法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2.判令被上訴人承擔本案一審及二審訴訟費、保全費。事實與理由:(一)本案名為融資租賃,實為企業間借款,一審法院認定金寶街凈雅與河北金租為融資租賃關系,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且金寶街凈雅實際支付的各期租金及費用合計已變相超出法定利率紅線。1.《融資租賃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租賃物所有權直至一審結束未轉移給河北金租,故其真實意思表示并非融資租賃,而是出借款項,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是借貸關系。2.河北金租在扣除保證金8200萬元、手續費5250萬元、房產過戶履約保證金2.5億元及租前息5323.17萬元后,實際支付金寶街凈雅僅3.82億元,實際借款期限僅2年零2個月,雙方約定利率7.6875%,則金寶街凈雅應償還的本息合計最高應不超過4.456億元,但截至起訴日金寶街凈雅實際已支付款項約為11.77億元,突破了法定利率紅線。(二)金寶街凈雅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作為債務加速到期的依據。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確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但這是各方簽署《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前即已存在的客觀情況,河北金租對此情形系屬明知,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在此期間履約能力不存在明顯變動,且2018年7月,金寶街凈雅依《債權轉讓協議》向其支付了9.45億元,故在債務尚未到期、未約定提前還款條款、河北金租未提供債務人不履行給付義務證據的情況下,河北金租提起訴訟是違約的,一審判決債務加速到期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三)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不應當對1.6億元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河北金租不應對張永舵持有的凈雅集團8000萬元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1.《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于2018年5月簽訂,超出了2014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28日的保證期間,是就相關事項作出的新協議,形成了新的法律關系,不是《最高額保證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的主合同。2.《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中未約定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的責任或義務,且對還款金額、還款期限予以變更,延長了保證期限,加重了保證人責任。3.《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中確定的還款主體為金寶街凈雅和輝煌凈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張永舵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當庭提交《上訴狀補充內容》稱,(一)2017年10月,河北金租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起訴主張租賃物所有權并獲得(2017)冀01民初962號生效民事判決(以下簡稱962號民事判決)支持,行使了租賃物取回權,并享有租賃物所有權,其無權再次起訴主張《融資租賃合同》債權本金(即租賃物價款),一審法院判令金寶街凈雅等承擔償還責任和擔保責任,與生效判決矛盾。且一審法院未對962號民事判決作出審查并組織質證,構成程序、實體違法。(二)四川京明公司按《債權轉讓協議》向河北金租支付9.45億元后,河北金租于2018年7月11日向金寶街凈雅承諾函書面確認“河北金租在涉案《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債權已得到實現,權利義務雙方已履行完畢”。因承諾函系在《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后簽訂,據此,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無需就該合同承擔義務,河北金租主張的1.6億元債權已消滅。且河北金租接收的2018年9月8日《律師函》載明“凈雅方已將貸款本息等償還完畢”,并要求河北金租回轉金寶街凈雅公司股權。河北金租按律師函要求回轉了股權。(三)《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第三條約定,債務承擔的前提是“《債權轉讓協議》履行完畢”,現四川京明公司訴河北金租承擔違約責任案尚在審理中,河北金租未全部履行解除西翠路房產的網簽、開具發票等義務,《債權轉讓協議》未履行完畢。(四)《債權轉讓協議》第一條、《債務承擔三方協議》鑒于條款等,說明本案系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借貸。根據《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應認定河北金租的行為違反我國金融業務管制的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故除租賃物價款外的其他名目收入均系違法收入,不應支持。(五)一審判決認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錯誤。1.河北金租行使租賃物取回權,放棄所有權,應就放棄的租賃物所有權范圍內自行承擔責任,擔保人免責。2.河北金租在承諾函中明確債權已實現,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3.《債權轉讓協議》未履行完畢,擔保人沒有擔保責任。4.輝煌凈雅是保證人身份,一審法院認定其為主債務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河北金租答辯稱:(一)《融資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租賃利息等合計未超過法律規定。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間系售后回租業務模式,手續憑證齊備,過戶義務已由962號民事判決確定。債權數額經雙方核定,租賃利率為年7.6875%,租賃手續費為年3%,利率未超過24%。上訴人自2014年9月收到本金8.2億元至今,即便加上本訴中河北金租主張1.6億元,也只收回債權總額約11億元。(二)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財務狀況惡化且喪失商業信譽,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一百零八條及《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七條規定。(三)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作為擔保人,應對1.6億元承擔擔保責任。《債務承擔協議》系因履行《融資租賃合同》而發生的債務,并未加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凈雅集團、凈雅股份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表明各保證人對其應繼續承擔責任是明知且認可的。
關于《上訴狀補充內容》,河北金租委托訴訟代理人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依法駁回訴訟請求,維持原判。(一)《融資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名為融資租賃,實為民間借貸”的情形。1.本案中,雙方當事人辦理了房產網簽備案,融資租賃物真實存在。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第6.3、18.5條約定,金寶街凈雅負有辦理租賃物產權過戶義務,在其拒不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后,河北金租已經通過962號案訴訟主張權利,窮盡了作為出租人的督促義務。2.《融資租賃合同》現已實際終止,租賃物已還給金寶街凈雅,原合同中未結清的債務數額已通過《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確定。上訴人關于取回權的主張屬對基本概念的誤讀。3.退一步講,即便合同性質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中確認的債權數額是經雙方核實確實存在的,不存在預先扣除利息、利率超過年24%等問題,金寶街凈雅等沒有證據證明河北金租有少付款、扣款等行為。(二)《債權轉讓協議》《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均是《融資租賃合同》解除后對未結清債權債務的清理、安排,但兩者在債權數額上不存在重疊。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分別開展了兩項融資租賃業務,對金寶街凈雅享有債權總額9.05億元、對輝煌凈雅享有債權總額2億元,共計11.05億元。《債權轉讓協議》解決的是河北金租對金寶街凈雅享有債權總額9.05億元中的6.95億元和5000萬,以及對輝煌凈雅的2億元債權,共計9.45億元,剩余債務為1.6億元(11.05億元-9.45億元)是通過《債權轉讓協議》解決的。(三)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應承擔擔保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條規定,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對《融資租賃合同》解除后未結清債務,也就是《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中的1.6億元債務,仍應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河北金租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金寶街凈雅和輝煌凈雅共同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2.判令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對第一項訴訟請求向河北金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判令河北金租對張永舵提供的質押物,即張永舵持有的凈雅集團8000萬元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4.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出租人(甲方)與金寶街凈雅作為承租人(乙方)簽訂了三份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的《融資租賃合同》。上述三份合同均約定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規定,按以下條款訂立融資租賃合同,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進行融資租賃交易。其中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合同第2.2條約定甲方向乙方購買乙方自有的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6層至8層(含)5016.36㎡房產及對應土地使用權,同時將該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標的物就是本合同的租賃物。合同第3.1條約定,甲方根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完畢租賃物產權登記并取得租賃物項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即視為甲方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由于租賃物一直由乙方占有、使用,因此乙方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向甲方轉移租賃物所有權與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物同時完成,不再進行租賃物的實際交付,完成產權過戶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所有權轉移證書(致出租人)》和《租賃物確認驗收單》。乙方是否按約定向甲方出具《所有權轉移證書(致出租人)》和《租賃物確認驗收單》,不影響甲方的租賃物所有權及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合同第4.1條約定該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所有租前息、租金、租賃手續費及其他應付款項之日止,如果乙方在租賃期滿后選擇以一定的回購價格回購租賃物的,則至甲方出具《所有權轉移證書(致承租人)》之日止。合同第4.2條約定該合同設租前期和寬限期,租前期為租賃物轉讓價款支付日起六個月,到期后可寬限四個月,但租前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個月。該合同項下的起租日為租前期結束后的第一日。合同第4.3條約定租賃期限自起租日起算,至本合同附件三租金支付表列明的租賃期限屆滿日止。合同第5.1條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物轉讓價款之日起至起租日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前息,租前息的計算公式為:租前息=租賃物轉讓價款×租賃年利率/360×計息天數。具體支付金額、支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二《租前息支付計劃表》。合同第5.2條約定租金主要根據租賃本金和租賃利率按照一定的方式計算得出。該合同租賃本金、租賃利率、租金總額、租賃手續費總額、各期租金、租賃手續費金額、具體支付時間等均依據該合同附件三《租金支付表》……。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租前息、租金、租賃手續費等支付日期將當期應付租金、租賃手續費等款項足額劃至甲方以下賬戶:開戶行交通銀行石家莊裕華西路支行;賬戶名稱河北省金融租賃公司;賬號131080170018160003657。租賃物轉讓價款分筆支付的,可相應簽署數張《租前息支付計劃表》及《租金支付表》。合同第5.3條約定合同期限內,租前息、租金的調整按下列第種約定執行,浮動租賃利率,租前期、租賃期間,如遇基準利率調整時,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甲方將對該合同租賃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調整,基準利率調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不變,從調整日當期即開始按調整后的租前息、租金金額收取。合同第6.1條約定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支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二《租前息支付計劃表》。合同第6.2條約定租賃保證金是指為了完成融資租賃交易,防范甲方租賃風險,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甲方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乙方如有違約行為,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提前終止等情形出現時,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直接扣收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租金及甲方行使權利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因收回租賃物件而產生的處置費等費用。如未發生違約事項,本合同結束后租賃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經雙方協商抵作最后一期相應金額租金。合同第12.1條約定租賃期屆滿,在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付清全部租前息、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后,雙方約定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自動轉歸乙方所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至乙方名下,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合同第13.6條約定,發生下列可能影響甲方權益實現的行為時,如進行承包、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投資、重大資產轉讓、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行為,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合同第13.8條約定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合同第十四條擔保部分主要約定:凈雅股份、凈雅集團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凈雅股份以其持有的金寶街凈雅100%股權提供讓與擔保;張永舵夫婦個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張永舵以其持有凈雅集團94.12%股權提供質押擔保;輝煌凈雅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凈雅股份賬戶監管(河北金租預留一名員工的私章);金寶街凈雅5016.36平米房產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和網簽;金寶街凈雅以其對華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應收租金提供質押擔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之外,各擔保人與甲方就本合同之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關擔保合同。合同第14.2條約定若發生可能影響上述保證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保證人減少注冊資本、處置重大資產或股權轉讓、承擔重大負債,解散、撤銷、被申請破產、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等,自然人保證人死亡、喪失勞動能力、移居國外、處置轉移重大資產或股權轉讓、承擔重大負債,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等)或發生可能影響抵押物/質押物價值的情況,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合同第十五條違約責任第15.2條約定,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租前息、保證金、房產過戶履約保證金、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應按照租賃利率上浮50%的逾期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同時甲方有權對延付款額按日計收萬分之八的違約金。15.3條約定若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支付租前息、租賃保證金、房產過戶履約保證金義務,或欠付租金達全部租金的10%,或者累計2期未按時或足額履行支付義務的,或者經甲方兩次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或者存在15.4款約定的其他違約情況的,甲方除按15.2款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外,甲方可以選擇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救濟方式……。該《融資租賃合同》有甲、乙雙方蓋章及簽字確認。租賃合同附件一的租賃物清單記載了租賃物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6-8層5016.36㎡房產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附件二的租前息支付表記載了租賃的本金為20000萬元,年租賃利率、租賃保證金的數額及手續費、保證金和支付方式。該合同還附有租金支付表、所有權轉移證書(致出租人)、租賃物確認驗收單等。
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的《融資租賃合同》與上述合同約定的合同條款基本一致,其中第二條合同性質及租賃物部分2.2條約定甲方向乙方購買乙方自有的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5層(含)5465.79㎡房產及對應土地使用權。該合同第十四條擔保部分第14.1.8條約定金寶街凈雅5465.79平米房產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和網簽。該合同有甲、乙雙方蓋章及簽字確認。租賃合同附件一的租賃物清單記載了租賃物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5層5465.79㎡房產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附件二的租前息支付表記載了租賃的本金為30000萬元,年租賃利率、租賃保證金的數額及手續費、保證金和支付方式。該合同還附有租金支付表、所有權轉移證書(致出租人)、租賃物確認驗收單等。
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融資租賃合同與以上合同約定的合同條款基本一致,其中第二條合同性質及租賃物部分2.2條約定甲方向乙方購買乙方自有的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層2層(含)10065.70㎡房產及對應土地使用權。該合同第十四條擔保第14.1.8條約定金寶街凈雅10065.70平米房產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和網簽。該合同有甲、乙雙方蓋章及簽字確認。租賃合同附件一的租賃物清單記載了租賃物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2層10065.7㎡房產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附件二的租前息支付表記載了租賃的本金為32000萬元,年租賃利率、租賃保證金的數額及手續費、保證金和支付方式。該合同還附有租金支付表、所有權轉移證書(致出租人)、租賃物確認驗收單等。
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受讓人(甲方)與金寶街凈雅作為轉讓人(乙方)簽訂了三份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購01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購01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購01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三份合同主要約定了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冀金租[2014]回字0107、0108、0109號《融資租賃合同》,經友好協商,乙方將自有房產轉讓給甲方并租回使用,為約定房產過戶及款項支付等事項特簽署該合同。一、乙方以回租使用、籌措資金為目的,同意根據合同條款向甲方轉讓自有房產并租回使用,乙方保證在向甲方轉讓租賃物之前,乙方享有對該租賃物的完全充分的所有權,無隱瞞該資產的抵押情況,權屬不存在爭議,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等問題,且其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他任何減損乙方對該租賃物的所有權的行為發生。二、為辦理房產過戶登記,乙方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并網簽登記機關制式的《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并在房產登記機關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乙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2015年6月28日前在房產管理局辦理完畢產權變更手續到甲方名下并取得相關權證,即視為乙方向甲方交付了房產及甲方取得了相應房產所有權。三、雙方同意,租賃物的轉讓價款,按照下列第④項規定確認:參考第2項租賃物評估值由雙方協議作價。四、根據上述第三條,甲、乙雙方已確認合同項下租賃物轉讓價款分別為20000萬元、30000萬元、32000萬元。甲方同意在下列條件中第1.2.3.4.5項(一項或者多項)滿足后根據甲方資金安排將上述租賃物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1.完成擔保、質押手續。2.乙方已經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為租賃物辦理完畢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第三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足額保險,甲方收到上述保險單、批單等有效保險合同文件;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合同項下租賃保證金及首期租賃手續費;4.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請書,該等付款申請書中應明確付款賬戶、開戶行等必要的付款信息;5.其他。三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均有雙方簽字及蓋章確認。
交通銀行(石家莊分行)回單編號為:14031795、14031793、14031749、14031977的記賬回執分別記載了河北金租向金寶街凈雅支付租賃物轉讓價款30000萬元、32000萬元、10000萬元、10000萬元,總計為82000萬元。金寶街凈雅于2014年9月9日出具了三份收據,三份收據分別記載了金寶街凈雅收到河北金租交來2014回字第0107、0108、0109號合同融資租賃款貳億元正、叁億元正、叁億貳仟萬元正。
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抵押權人(甲方)與金寶街凈雅作為抵押人(乙方)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抵02號的《抵押合同》,該合同主要約定為確保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融資租賃合同》及相關附件項下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自有的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6-8層5016.36平方米房產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抵押擔保。2.1條約定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在主合項下的全部債權。主合同項下租賃成本為人民幣貳億元整(200000000),最終以主合同執行情況確定。主合同項下租前息、租金及租賃手續費等合計人民幣貳億肆仟萬元整,最終以合同執行情況確定。3.1條乙方履行債務的期限為自2014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5.1條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6-8層5016.36平米房產及其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合同還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其他條款,并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同日,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8-抵02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9-抵07號的《抵押合同》,兩份抵押合同分別約定:租賃成本為人民幣叁億元,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5層5465.79平米房產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租賃成本叁億貳仟萬元整,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為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華嘉金寶綜合樓-3-2層10065.7平米房產及相應土地使用權。上述兩份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內容與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抵02號的《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基本一致。
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債權人(甲方)與凈雅股份作為保證人(乙方)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保02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該合同主要約定為確保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各自或共同對本合同甲方債務的切實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向甲方提供最高額的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1.3條約定乙方已按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審批程序;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該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代表乙方簽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或名章)經過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的任保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合同第二條主債權及被擔保最高債權額部分2.1條約定2014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間甲方與債務人所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及一系列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項下甲方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其他實際發生的甲方對債務人的所有債權,以及經雙方協商并由雙方或乙方單方確認的甲方債權,構成該合同之主債權。2.3條約定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額度為人民幣壹拾貳億元整。3.1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依據主債權確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2.1條約定的債權發生期間屆滿日的限制。4.1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擔保范圍為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甲方的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本金額及基于該主債權所發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逾期利息等)、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稅費和其他所有費用。5.1條約定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務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該保證合同還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事件及處理等其他條款,并有雙方簽字和蓋章確認。同日,河北金租作為債權人(甲方)分別與張永舵、田愛玲、輝煌凈雅、凈雅集團作為保證人(乙方)簽訂了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保03、04、06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上述三份保證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保02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的內容基本一致。其中河北金租與輝煌凈雅簽訂的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保04號的保證合同約定的擔保債權最高額為玖億玖仟萬元整(小寫990000000元)。
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質權人(甲方)與張永舵作為出質人(乙方)為確保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與合同甲方所簽訂的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6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的《融資租賃合同》以及相關附件、補充協議項下債務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持有凈雅集團94.12%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質押擔保。合同2.1條約定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2.2條約定主合同項下租賃成本為人民幣壹拾億元(小寫:1000000000),最終以主合同執行情況確定。2.3條主合同項下租金及租賃手續費等合計人民幣壹拾貳億元整(1200000000),最終以主合同執行情況確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乙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甲方對債務人的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應支付甲方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賃手續費及利息、可能發生的逾期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稅費和其他所有應付款項。5.1條約定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股權為乙方在凈雅集團的8000萬元出資額所對應的股權,目前對應的持股比例為94.12%。6.1條約定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相關主管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第七條約定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河北金租可以以出質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出質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7.1.1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的相應支付義務;7.1.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危及甲方質權;7.1.3乙方有訴訟、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對出質股權有不利影響;7.1.4出現使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該合同還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其他條款,并有雙方簽字和蓋章確認。張永舵的配偶田愛玲出具了同意函,承諾不對股權質押的事項提出任何異議。魯工商股質登記個設字[2014]第0581號《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記載根據申請,張永舵質押了其在凈雅集團持有的8000萬元股權,質權自2014年8月25日起設立。
2016年3月31日,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補的《融資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該合同主要約定了根據乙方申請,就甲、乙雙方簽署的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7《融資租賃合同》項下起租日、租賃利率調整方式等事宜進行調整,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該協議主要約定了:主合同租前期由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6月28日調整為2014年8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起租日由2015年6月28日相應調整為2016年6月28日;同步調整租前息支付表及租金支付表;根據主合同約定手續費按照融資余額的3%/年期初收取,由于乙方未及時履行相關租前息、租金、房產過戶履約保證金支付義務,目前租賃本金余額仍為20000萬元,因此第二筆手續費金額變更為600萬元,應于2015年8月28日(即起息后滿一年之日)支付;第三筆手續費仍按照融資余額3%/年,于2016年8月15日支付;年租賃利率由浮動利率調整為固定利率,年租賃利率為7.6875%。同日,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又簽訂了冀金租[2014]回字0108、0109號-補的《融資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該兩份合同第二條租賃本金余額分別為為30000萬元、32000萬元,第二筆手續費金額變更為900萬元、960萬元。其他合同內容與冀金租[2014]回字0107-補的《融資租賃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內容基本一致。
2018年5月29日,河北金租作為甲方(債權人)與金寶街凈雅作為乙方(債務人)、輝煌凈雅作為丙方(債務人)簽訂了《債務承擔三方協議》,該協議主要約定,鑒于乙方用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南小街269號的華嘉金寶綜合樓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向甲方借款。截止2018年4月30日,甲方對于乙方的債權總額為9.05億元,債權總額中的6.95億元債權以及5000萬元債權在甲方、乙方、丙方與債權收購方簽署《債權轉讓協議》中解決,剩余1.6億元在本協議中解決。為妥善解決1.6億元欠款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一、乙方確認如下事實:1、截止2018年4月30日,乙方拖欠甲方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債務總額為9.05億元;2、如果《債權轉讓協議》能夠順利履行,則9.05億元債權中的6.95億元債權由債權收購方以6.95億元價格收購,債權總額中的5000萬元債權在該次債權收購前由乙方向甲方清償。二、甲方收到的債權收購方支付的6.95億元視為乙方償還甲方的債務。三、《債權轉讓協議》履行完畢后,丙方同意與乙方共同承擔9.05億元債權中的剩余的1.6億元債務,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償還甲方。四、乙方和丙方均負有向甲方清償1.6億元欠款的還款義務,任何一方清償全部或部分欠款后,則雙方的還款義務則相應減少。該協議有三方當事人簽字和蓋章確認。
河北金租提供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7)京0101執4498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證明金寶街凈雅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無車輛登記信息。河北金租提供的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8)京0108執464號執行裁定書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記載的信息顯示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張永舵等被法院認定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上述事實,有《融資租賃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最高額保證合同》、租賃物轉讓價款支付憑證及收據、《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執行裁定書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證明。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為:1.金寶街凈雅和輝煌凈雅是否應當共同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2.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是否應當對1.6億元向河北金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河北金租公司能否對張永舵持有的凈雅集團8000萬元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
關于第一個焦點問題。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簽訂的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和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購01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購01號、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購01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河北金租與金寶街凈雅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對上述合同的真實性均無異議,并且上述合同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存在導致合同無效的其他法定情形,依法成立有效,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融資租賃合同》的第二條合同性質及租賃物部分均約定了,雙方依據該合同進行融資租賃交易,并且《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也約定了金寶街凈雅以回租使用、籌措資金為目的,向河北金租轉讓自有房產并租回使用。從雙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及合同的履行情況看,本案涉及實際的租賃物,合同有融物屬性,并非僅有資金空轉,因此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為融資租賃關系,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辯稱的雙方之間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的主張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所主張的本案系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貸之實,本案屬借款合同的證據不足,因此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融資租賃合同》第五部分租前息及租金部分和第六部分租賃保證金、房產過戶履約保證金及租賃手續費部分對于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均作出了明確的約定,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主張的本案借貸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紅線24%,但對該主張并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因此不予支持。從河北金租提供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記載顯示的內容看,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張永舵已涉及重大訴訟,已經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7條規定:“在當前情形下,為敦促誠信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及時保全證據、有效保護權利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對于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全部交付義務,雖然約定的價款期限尚未到期,但其訴請付款方支付未到期價款的,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付款方明確表示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或者付款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注銷、被有關部門撤銷、處于歇業狀態,或者付款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付款方喪失商業信譽,以及付款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的其他情形的,除非付款方已經提供適當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九十四條第(二)項、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六十七條等規定精神,判令付款期限已到期或者加速到期”。河北金租公司已經全部履行了合同義務,其提供的證據證明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張永舵已經涉及重大法律糾紛,河北金租有理由認為其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并且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對本案涉及的債務也未能提供新的擔保,因此對河北金租要求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立即共同向其償還1.6億元債務的主張予以支持。
關于第二個焦點問題。2014年8月23日,河北金租作為債權人(甲方)與凈雅股份、凈雅集團、張永舵、田愛玲作為保證人(乙方)分別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保02號、03號、06號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約定了所擔保的債權最高額度、保證方式、履行期限等內容。各保證人所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均約定了為保障河北金租債權的實現,各保證人愿向河北金租提供最高額的連帶責任保證。上述保證合同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各方當事人應當按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河北金租按《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向金寶街凈雅支付了8.2億元購買了租賃物,履行了合同義務,后經2018年5月29日的《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確認,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確認剩余債權為1.6億元,該債務是《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債務,是各方對債權債務的確認,該數額未超過各保證人擔保的債權最高額限度,河北金租亦在保證期間內提起訴訟,故《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的簽訂并未加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義務的基礎并未變更。現河北金租要求金寶街凈雅等償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出現,應當得到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本案中,凈雅股份、凈雅集團、張永舵、田愛玲與河北金租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在保證方式部分均約定“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因此河北金租要求保證人按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關于第三個焦點問題。本案中,張永舵為確保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與河北金租簽訂冀金租[2014]回字0107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冀金租[2014]回字0108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冀金租[2014]回字0109號的《融資租賃合同》得到切實履行,保障河北金租債權的實現,自愿以其持有的凈雅集團94.12%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張永舵作為出質人(乙方)與河北金租作為質權人(甲方)于2014年8月23日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并于2014年8月25日在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了質押登記手續,質權已經依法成立并生效。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未按合同約定償還河北金租的債務,河北金租有權就張永舵質押的股權實現質權。《股權質押合同》第七條也約定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河北金租可以以出質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出質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包括張永舵有訴訟、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對出質股權有不利影響。河北金租提供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記載顯示的內容體現出張永舵已涉及重大訴訟,已經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合同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出現,故河北金租有權對張永舵質押的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
河北金租提起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系為維護自身權利產生的費用,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包括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稅費和其他所有費用,對于河北金租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上述費用予以支持。
一審法院判決:一、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共同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二、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對上述第一項判決中的1.6億元向河北金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追償;三、河北金租對張永舵持有的凈雅集團8000萬元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有權按照《股權質押合同》約定的債權范圍就質押物處置變現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如未按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841800元,保全費5000元。由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共同負擔。
本院二審期間,當事人圍繞上訴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
上訴人當庭提交九份新證據,證據一962號民事判決,證明該判決已生效,河北金租已在該案中行使融資租賃物取回權。證據二2018年7月11日河北金租出具的《承諾書》,證明河北金租明示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債權已得到實現,權利義務雙方履行完畢。證據三微信聊天記錄,證明四川金租主張,其于2018年7月將承諾書內容告知金寶街凈雅。證據四《律師函》,證明各方當事人對涉案債權得到實現皆予認可。證據五證據目錄,證明上述證據二、三系河北金租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合同糾紛一案中提交的證據材料。證據六《民事起訴狀》,證明四川京明公司認為河北金租未履行《債權轉讓協議》項下全部義務。證據七《參加訴訟通知書》,證明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作為另案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證據八《本息計算表》、他項權利證,證明金寶街凈雅不認可河北金租以其他名目收取利息,且其債權已幾乎全部得到實現。河北金租已就《抵押合同》中的房屋全部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證據九《評估報告》,證明金寶街凈雅抵押給河北金租的房產樓面單價為52071元/平方米,抵押物共計20547.85平方米,累積價格應為1001134597.35元。
河北金租質證稱,對證據一真實性無異議,對證明目的有異議,另案中河北金租主張的不是取回權,而是請求金寶街凈雅辦理房產轉移手續,該案法院最終未判令河北金租享有租賃物所有權。對證據二真實性有異議,且它形成于2018年7月11日,不屬于二審新證據;對于其內容所稱債權得以實現的問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方式是金寶街凈雅等完全適當地履行《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現因金寶街凈雅等已明顯喪失商譽等行為,河北金租向法院提起本訴。對證據三真實性不認可。對證據四,質證意見同一審中的證明事項。對證據五、六、七,因系另案形成,對真實性有異議,證明目的不予認可,另案中當事人法律關系均與本案不同。對證據八不予認可,且形成于2014年8月23日,不屬于二審新證據。對證據九不予認可,且形成于2014年8月5日,不屬于二審新證據。
對于上訴人提交的證據,本院認定如下,證據一具有證明力,但與取回權無關,對待證目的不予認可。證據二、三、五、六、七不與本案直接相關,其證據效力應當結合本案其他證據材料和基本案情綜合判斷。證據四證明力較弱,不予采信。證據八本息計算表系上訴人單方提交,對其待證目的不予認可。上訴人未能充分說明證據九與本案的關聯性,本院不予采信。
上訴人庭后另提交另案于2019年7月11日形成的《庭審筆錄》,擬證明另案中河北金租將《承諾書》原件當庭提交法庭;交通銀行及中信銀行抵押登記材料,擬證明涉案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金寶街房產上就設有抵押登記。本院認為,上述材料與本案的關聯性待證,應當綜合判定。
被上訴人當庭提交兩份新證據,證據一(2019)魯10民終180-189號民事裁定書及其對應的部分一審判決,證明本案一審判決作出后,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凈雅股份、張永舵等再次陷入數起債務之中,償債能力持續惡化。證據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結果,證明本案一審判決作出后,張永舵又因另十八起案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金寶街凈雅等質證稱,證據一、證據二真實性有待核實,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對于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本院認定如下,證據一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文書,證據二源自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對真實性予以認定。兩份證據均顯示上訴人陷入新的債務糾紛,張永舵為多起案件的失信被執行人,對本案債務的償付能力確有影響,對關聯性、證明目的予以認可。
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根據本案當事人的上訴請求,并經雙方確認,本案二審爭議的焦點問題為:一、涉案《融資租賃合同》的性質;二、一審判決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立即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是否正確;三、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一、涉案《融資租賃合同》的性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涉案《融資租賃合同》第二條合同性質及租賃物部分約定,雙方依據該合同進行融資租賃交易,并由河北金租向金寶街凈雅購買其自有房產及對應土地使用權。后雙方簽訂相應《商品房買賣合同》,就金寶街凈雅以回租使用、籌措資金為目的,向河北金租轉讓自有房產并租回使用內容進一步約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根據合同約定及雙方權利義務情況,一審法院認定涉案《融資租賃合同》應為融資租賃性質,金寶街凈雅與河北金租間存在融資租賃合同關系,并無不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二條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不排除向承租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涉案三份《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標的物就是本合同的租賃物。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一條亦約定,金寶街凈雅以回租使用、籌措資金為目的,同意根據合同條款向河北金租轉讓自有房產并租回使用。即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相關聯,合同目的具有內在的一致性。涉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條約定,乙方(金寶街凈雅)負責在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2015年6月28日前在房產管理局辦理完畢產權變更手續到甲方名下并取得相關權證。因金寶街凈雅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河北金租提起訴訟,系依法依約積極履行本案融資租賃合同的行為。962號民事判決判定金寶街凈雅應承擔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責任,因房產上存在河北金租以外的第三人抵押及法院查封等情形,金寶街凈雅依法應當執行而未執行,不能以此否認合同性質,更不應成為其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有關義務的理由。故,河北金租并無怠于行使權利的主觀過錯,租賃物房屋所有權未轉移至河北金租,系金寶街凈雅未履行既定合同義務的結果,金寶街凈雅以所有權未轉移為由主張其與河北金租系借款關系,不予支持。金寶街凈雅主張河北金租已通過962號案行使對涉案房產的取回權,其無權再次起訴主張《融資租賃合同》債權本金,亦不具事實與法律根據。
依據雙方當事人一審中提交的證據,河北金租實際向金寶街凈雅轉款8.2億元。金寶街凈雅主張河北金租以手續費、租金等名義扣款,實際支付僅為3.82億元,借貸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紅線24%,但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不予支持。
二、一審判決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立即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是否正確
關于《債務承擔三方協議》與《融資租賃合同》《債權轉讓協議》的關系問題,二審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均認可《債務承擔三方協議》與《融資租賃合同》存在承繼關系,故《債務承擔三方協議》不是獨立的新合同,是對《融資租賃合同》中未結清債權債務的清理。《債務承擔三方協議》載明,截止2018年4月30日,甲方對于乙方的債權總額為9.05億元,債權總額中的6.95億元債權以及5000萬元債權在甲方、乙方、丙方與債權收購方簽署《債權轉讓協議》中解決,剩余1.6億元在本協議中解決。《債權轉讓協議》與《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均屬于對雙方既往債權債務關系的安排。庭審中,金寶街凈雅等先是主張9.45億元中已包含《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債權債務,根據雙方權利義務實際履行情況9.45億元系河北金租所享有的全部債權額,但無法合理說明雙方另行簽訂《債務承擔三方協議》的背景及目的,又主張證據二《承諾函》中河北金租認可金寶街凈雅等無需另行支付1.6億元,即已免除該部分義務,前后陳述存在不一致。且金寶街凈雅等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并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金寶街凈雅等受該協議約束。《承諾函》系在另案中形成,出具背景、真實用途和文本意思不清晰、不明確,證據三、五、六、七及另案庭審筆錄亦不能證明金寶街凈雅等的主張,故一審法院判定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向河北金租償還1.6億元,并無不當。
二審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均認可,河北金租對涉案房屋上的抵押權已解押,該房屋于2018年5月-7月間賣給第三人,即河北金租已喪失通過抵押物變現實現債權的救濟途徑,僅余最高額擔保和股權質押的擔保形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7條規定,在當前情形下,為敦促誠信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及時保全證據、有效保護權利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對于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全部交付義務,雖然約定的價款期限尚未到期,但其訴請付款方支付未到期價款的,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付款方明確表示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或者付款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注銷、被有關部門撤銷、處于歇業狀態,或者付款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付款方喪失商業信譽,以及付款方以自已的行為表明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的其他情形的,除非付款方已經提供適當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九十四條第(二)項、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六十七條等規定精神,判令付款期限已到期或者加速到期。現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張永舵陷入多起其他訴訟糾紛,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且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并未對涉案債務提供新的擔保,河北金租為保障債權得以實現提起訴訟,請求提前償還債務,一審判決予以支持并無不當。
三、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因房產被解押出賣給第三人,新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債務承擔三方協議》分割了原債權債務,《融資租賃合同》實際上已解除。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條規定,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又因《債務承擔三方協議》是《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繼,并非獨立的新合同,河北金租在擔保期間內提起本案訴訟,故并未加重各擔保人的擔保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本案中,凈雅股份、凈雅集團、張永舵、田愛玲與河北金租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在保證方式部分均約定,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應在1.6億元范圍內向河北金租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股權質押合同》第七條約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河北金租可以以出質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出質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包括張永舵有訴訟、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對出質股權有不利影響。現張永舵已涉及重大訴訟,河北金租對張永舵持有的凈雅集團8000萬元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有權按照《股權質押合同》約定的債權范圍就質押物處置變現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一審判決予以支持并無不當。
綜上,金寶街凈雅、輝煌凈雅、凈雅集團、凈雅股份、張永舵、田愛玲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841800元,由北京金寶街凈雅餐飲有限公司、北京輝煌凈雅餐飲有限公司、凈雅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凈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張永舵、田愛玲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汪軍
審判員 萬挺
審判員 潘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馬冉
書記員趙雅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