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码aaaaa级一区淫妇-久久久国产乱子伦精品-日本高清一区二区三区dvd-日韩欧美成人免费观看国产

今天是:2025年09月07日 星期日

lawking.com.cn

北京律師在線

票據糾紛
北京金融律師為您提供票據糾紛法律咨詢,法律顧問服務。擅長票據糾紛案北京律師為您代理案件,切實維護您合法權益。有意者,請登錄本站“聘請律師”欄...
法律咨詢服務
想要咨詢北京律師嗎?想要咨詢知名北京律師、資深北京律師、專業北京律師嗎?本站有豐富北京律師資源,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詢服務。本站提供付費法律...
聘請律師
想請北京律師代寫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嗎?想請北京律師審查,起草合同、章程,股東協議嗎?想請北京律師調查取證、代理案件,出庭辯護嗎?有意者,請登錄北京...

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與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票據保證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時間:2020年03月31日 來源: 作者: 瀏覽次數:2824   收藏[0]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江縣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5)江民初字第2204號
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組織機構代碼證:49864728—1,住所地柳江縣拉堡鎮農貿北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陳世健,該行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蘭韋科、肖冬梅,廣西聞名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59132459—1,住所地柳州市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1層-7號,
法定代表人李心民,該公司總經理。
被告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72974280—X,住所地柳州市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112號,
法定代表人李正銀,該公司總經理。
被告李心民,男,1980年7月7日生,漢族,住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
被告李輝,男,1982年9月25日生,漢族,住柳州市城中區。
被告李正銀,男,1951年4月9日生,漢族,住柳州市柳南區。
被告柳州鑫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69276638—0,住所地柳州市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205號,
法定代表人李正銀,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訴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簡稱沃陽公司)、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柳州鑫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鑫盟公司)票據保證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蔡漢青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周璇、蘭金枝參加的合議庭于2015年12月1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的委托代理人蘭韋科、肖冬梅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沃陽公司、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14年4月8日,被告沃陽公司以付貨款為由向原告申請辦理承兌額度為2200萬元整的銀行承兌匯票,被告銀陽公司愿意用其所有的位于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2層、11層1-12號的房屋(詳見抵押物清單)作抵押擔保。原告經審核后認為被告沃陽公司的申請符合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相關條件,同意了被告沃陽公司的申請。
2014年5月14日,原告與被告沃陽公司簽訂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被告沃陽公司為承兌申請人,原告為承兌人,協議約定: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為人民幣1500萬元整,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金額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協議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的用途為購苗木生意;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期限為25個月,自2014年5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業務不能超過6個月,具體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承兌申請人在承兌人處開立保證金專用戶,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前應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比例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40%存入,保證金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承兌申請人應于每張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在第十六條所述承兌申請人賬戶內存入足以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款項,承兌人有權從申請人的賬戶直接劃付票款;承兌申請人未能及時存入足額資金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不足部分將由承兌人墊付,自承兌人墊付票款之日起,申請人應立即向承兌人償還墊款并按第十八條規定支付墊款產生的逾期利息;承兌人因向持票人支付而形成的墊付票款自付款之日起轉作申請人逾期貸款,并按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伍計收逾期利息;對承兌申請人應付未付利息,承兌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因承兌申請人違約致使承兌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承兌申請人應當承擔承兌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同日,原告與被告銀陽公司簽訂了編號為254604140662726的《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合同約定: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沃陽公司與抵押權人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最高額授信本金金額為人民幣玖佰萬元整;抵押人愿意以本合同項下的編號為254604140662726的抵押物清單項下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具體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因債務人、抵押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蹲罡哳~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后次日,原告與被告銀陽公司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依法生效。
同時,為了進一步保障債權,原告還分別與被告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簽訂了兩份《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254604140662726-1、254604140662726-2),合同均約定: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沃陽公司與債權人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本合同項下保證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最高額授信金額為人民幣1500萬元整;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上述合同簽訂當日,被告沃陽公司即按《循環承兌協議》的約定將人民幣600萬元整的保證金存入其在原告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戶。2014年11月26日被告沃陽公司提出票據業務出賬申請。原告同意后為被告沃陽公開立了兩張銀行承兌匯票,票號分別為3170005120390215、3170005120390216,票面金額合計1500萬元,匯票到期日為2015年5月26日。匯票到期后,原告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款1500萬元,其中直接從被告沃陽公司的保證金專用戶劃扣保證金、利息及賬戶余額共計6078221.23元,由于被告沃陽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在匯票到期前將足以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款項存入賬戶供原告劃扣,導致原告向持票人墊付票款8921778.77元。原告經多次催促被告沃陽公司償還原告的墊付票款和利息,并要求其他被告承擔擔保責任,但至今七被告仍未償還原告的墊付票款及利息。
綜上,原告認為,七被告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導致原告采取訴訟措實現債權,因此,被告沃陽公司依法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償還原告的墊付款8921778.77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復利343489.53元(逾期利息按照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從逾期之日即2015年5月26日起,暫計至2015年8月10日,具體計算至生效判決書確定義務人履行期限屆滿日止);同時,因被告的違約導致原告委托律師通過訴訟實現債權,原告為此向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支付了律師代理費248300元,該費用為原告為實現債權的費用,依據《循環承兌協議》的約定因承兌申請人違約致使承兌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承兌申請人應當承擔承兌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因此,該律師代理費應當由被告沃陽公司承擔。被告銀陽公司是《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中的作為抵押人,因此,被告銀陽公司應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同時,被告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是《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中的保證擔保人,因此,被告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應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七被告違約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法律和事實,依法判決:一、解除原告與被告沃陽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二、被告沃陽公司償還原告墊付票款本金人民幣8921778.77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復利343489.53元(逾期利息按照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從逾期之日即2015年5月26日起,暫計至2015年8月10日,具體計算至生效判決書確定義務人履行期限屆滿日止);三、被告沃陽限公司、銀陽產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共同支付原告為實現債權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248300元;四、被告銀陽公司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原告對被告銀陽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位于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2層、11層1-12號的房屋(詳見抵押物清單)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五、被告李心民、被告李輝、被告李正銀、被告李天亮、被告鑫盟公司共同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六、本案所有訴訟費由本案七被告承擔。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證據有:
1、營業執照,2、組織機構代碼證,3、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
4、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形成于2014年4月8日)。證明被告沃陽公司以付貨款為由,向原告申請辦理承兌額度為22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被告銀陽公司提供其房產作為抵押物擔保的事實;
5、循環承兌協議(形成于2014年5月14日)。證明原被告簽訂循環承兌協議,雙方對承兌額度、用途、期限、利息、復利、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進行了約定;
6、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形成于2014年5月14日),7、抵押物品清單(形成于2014年5月14日),8、房產證,9、他項權證。證明原告與被告銀陽公司簽訂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被告銀陽公司愿意用抵押清單下的抵押物作為該承兌匯票的抵押,并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實;
10、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2份,形成于2014年5月14日),證明被告銀陽房地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自愿為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承兌款項作保證擔保的事實;
11、銀行承兌匯票(2張)。證明原告為被告沃陽公司開具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為1500萬元;
12、記賬憑證(形成于2015年5月26日),13、轉賬業務憑證(3張,形成于2015年5月26日),14、托收憑證,15、銀行承兌匯票。證明原告按照約定向被告沃陽公司開具承兌匯票,匯票到期后被告沃陽公司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原告對被告沃陽公司的匯票進行墊付。由于被告沃陽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在匯票到期前將足以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款項存入賬戶供原告劃扣,導致原告向持票人墊付票款8921778.77萬元的事實;
16、貸款(墊款)還款單。證明截止2015年8月10日,被告沃陽公司共欠原告墊付票款本金人民幣8921778.77元,利息、復利合計343489.53元;
17、委托代理合同,18、收款收據,19、發票。共同證明因被告違約,原告為追索債權而委托律師事務所行使權利支付律師代理費248300元的事實,依據合同約定,該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沃陽公司、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未出庭參加訴訟,在舉證期限內也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證據及書面答辯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八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視為被告沃陽公司、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放棄答辯、舉證和質證的權利。
在訴訟期間,李天亮申請對原告提供的證據10《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中保證人(簽章)處“李天亮”簽名進行筆跡鑒定。
經原告與李天亮共同委托鑒定,廣西柳州市明桂司法鑒定中心作出《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中的第7頁保證人(簽章)處的“李天亮”并非李天亮本人所簽。
本院認證如下:對原告提供證據除證據10以外的證據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予認定,并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
綜合全案證據及當事人的陳述,本院確認以下法律事實:
2014年4月8日,被告沃陽公司以付貨款為由向原告申請辦理承兌額度為2200元整的銀行承兌匯票,被告銀陽公司以其位于柳州市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2層、11層1-12號的房屋作抵押擔保。2014年5月14日,原告與被告沃陽公司簽訂一份《循環承兌協議》(合同編號為254631140008021),協議約定: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為人民幣1500萬元整,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金額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協議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的用途為購苗木生意;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期限為25個月,自2014年5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業務不能超過6個月,具體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承兌申請人在承兌人處開立保證金專用戶,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前應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比例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40%存入,保證金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承兌申請人應于每張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在第十六條所述承兌申請人賬戶內存入足以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款項,承兌人有權從申請人的賬戶直接劃付票款;承兌申請人未能及時存入足額資金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不足部分將由承兌人墊付,自承兌人墊付票款之日起,申請人應立即向承兌人償還墊款并按第十八條規定支付墊款產生的逾期利息;承兌人因向持票人支付而形成的墊付票款自付款之日起轉作申請人逾期貸款,并按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伍計收逾期利息;對承兌申請人應付未付利息,承兌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因承兌申請人違約致使承兌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承兌申請人應當承擔承兌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同日,原告與被告銀陽公司簽訂一份《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合同編號為254604140662726),合同約定: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沃陽公司與抵押權人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循環承兌協議》(合同編號為25463114000802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最高額授信本金金額為人民幣玖佰萬元整;抵押人愿意以本合同項下的編號為254604140662726的抵押物清單項下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具體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因債務人、抵押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蹲罡哳~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后,原告與被告銀陽公司在柳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同日,原告為進一步保障其債權,與被告李心民、李輝及與被告李正銀、鑫盟公司分別各簽訂一份《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254604140662726-1、254604140662726-2),合同均約定: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沃陽公司與債權人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本合同項下保證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最高額授信金額為人民幣1500萬元整。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上述合同簽訂當日,被告沃陽公司即按《循環承兌協議》的約定將人民幣600萬元保證金存入其在原告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戶。2014年11月26日,被告沃陽公司提出授信申請。原告同意后為被告沃陽公開立了兩張銀行承兌匯票,票號分別為3170005120390215、3170005120390216,票面金額合計1500萬元,匯票到期日為2015年5月26日。匯票到期后,原告向持票人支付票款1500萬元,其中直接從被告沃陽公司的保證金專用戶劃扣保證金、利息及賬戶余額共計6078221.23元,導致原告向持票人墊付票款8921778.77元。
之后,原告曾多次要求上述被告償還原告的墊付票款和利息及承擔擔保責任,但各被告均未履行。
2015年8月17日,原告與廣西聞名律師事務所簽訂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約定原告為實現對被告沃陽公司、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所有的債權,委托該所為其向上述被告主張權利的一審訴訟代理人。合同簽訂后,原告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向該所支付代理費248300元。廣西聞名律師事務所指派蘭韋科、肖冬梅律師為原告的一審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
2015年8月17日,原告以被告方未償還其墊付的票款及利息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為由,向本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一、解除原告與被告沃陽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簽訂的編號為254631140008021的《循環承兌協議》;二、被告沃陽公司償還原告墊付票款本金人民幣8921778.77元,支付逾期利息、復利343489.53元(逾期利息按照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從逾期之日即2015年5月26日起,暫計至2015年8月10日,共77天,此前未產生復利。之后至生效判決書確定義務人履行期限屆滿日止的逾期利息及復利按合同約定另計);三、被告沃陽限公司、銀陽產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李天亮、鑫盟公司共同支付原告為實現債權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248300元整;四、被告銀陽公司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原告對被告銀陽公司提供位于柳州市屏山大道95號鞍山大廈12層、11層1-12號的抵押物(房產證號為:A0××62、A0××63、A0026564、A0××65、A0026566、A0××67、A0026568、A0××69、A0026578、A0××79、A0026580、A0××81)的房產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五、被告李心民、被告李輝、被告李正銀、被告李天亮、被告鑫盟公司共同對被告沃陽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訴訟過程中,原告以被告李天亮未在《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中簽名為由,申請撤回其對被告李天亮的起訴。本院予以準許,并另行制作裁定書。
本院認為,合同依法成立,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違反合同約定構成違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原告與被告沃陽公司簽訂的《循環承兌協議》、及與被告銀陽公司簽訂的《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編號為254604140662726)、與被告李心民、李輝及與李正銀、鑫盟公司分別簽訂的《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均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見表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上述合同均依法成立,屬有效合同。合同明確約定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為1500萬元,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金額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協議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的用途為購苗木生意;協議項下的承兌額度期限為25個月,自2014年5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承兌額度項下單筆承兌業務不能超過6個月,具體以銀行承兌匯票票面記載為準;承兌申請人在承兌人處開立保證金專用戶,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前應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比例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40%存入,保證金為申請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承兌申請人應于每張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在第十六條所述承兌申請人賬戶內存入足以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款項,承兌人有權從申請人的賬戶直接劃付票款;承兌申請人未能及時存入足額資金支付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不足部分將由承兌人墊付,自承兌人墊付票款之日起,申請人應立即向承兌人償還墊款并按第十八條規定支付墊款產生的逾期利息;承兌人因向持票人支付而形成的墊款自付款之日起轉作申請人逾期貸款,并按墊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計收逾期利息;對承兌申請人應付未付利息,承兌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因承兌申請人違約致使承兌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承兌申請人應當承擔承兌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原告據此起訴并提出上述訴請,合法有據,被告沃陽公司對原告所訴亦未提出異議,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銀陽公司與原告簽訂《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合同約定以其所有的房產為被告沃陽公司與原告簽訂的上述《循環承兌協議》形成的全部債務含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提供抵押擔保,同意在抵押財產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且其對原告所訴未提出異議,故本院對原告請求其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及對登記抵押物享有優先權均予以支持。
原告與被告李心民、李輝,及與被告李正銀、鑫盟公司分別各簽訂《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合同均約定被告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共同為被告沃陽公司上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上述被告對原告的訴請未提出異議,故本院對原告主張被告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承擔本案最高額保證擔保責任予以支持。
《循環承兌協議》、《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及《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均已明確約定,因票據申請人、抵押擔保人、保證擔保人的違約而導致訴訟的,為此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等均由申請人、抵押擔保人、保證擔保人承擔?,F本案被告均未履行還款義務,已構成違約。原告為此委托律師追償債權,支付律師代理費,有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師代理費發票佐證,且律師事務所所收代理費未超出相關收費標準,故原告訴請被告沃陽公司、銀陽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鑫盟公司共同支付其已支出的代理費,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為據,本院予以支持。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因《循環承兌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為25個月即自2014年5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現合同履行期限已屆滿,該合同已失效。失效的合同對當事人不再具有約束力?,F原告訴請解除該已失效的合同,本院不予確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墊付票款8921778.77元,支付逾期利息343489.53元(逾期利息按照墊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從逾期之日即2015年5月26日起,暫計至2015年8月10日,之后至本案生效判決書確定義務人履行期限屆滿日止的逾期利息、復利仍按合同約定計算,并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算支付復利);
二、被告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上述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后,有權向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追償;
三、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柳州鑫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對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有權向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追償;
四、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對本案登記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具有優先受償權;
五、被告柳州沃陽貿易有限公司、柳州市銀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心民、李輝、李正銀、柳州鑫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律師代理費2483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費78396元,訴訟保全申請費5000元,合計83396元,均由上述被告負擔,因原告已預交44198元,原告已預交部分,由上述被告連同債務一并付給原告。
上述債務,義務人應于本案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款項匯入柳江縣人民法院在開戶行柳江縣合作銀行營業部開設的25×××79帳號中。匯款時請注明該案案號及原告的姓名)。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權利人可以在本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之日起二年內向本院申請執行。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或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于上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七日內預交上訴費。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蔡漢青
人民陪審員  蘭金枝
人民陪審員  周 璇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書 記 員  雷冰宇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中文字幕视频免费一区二区三区| 伊人大蕉综合网在观看| 东京热久久综合久久88| 欧美日韩精品av一区二区三区|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免费| 极品女一区二区三区| 欧洲国产成人久久精品综合 | 最新中文字幕在线观看中| 国产日潮亚洲精彩视频| A级精品国产片在线观看| 亚洲天堂a视频在线观看| 在线免费观看av毛片| 日本高清中文字幕久久| 爆操熟女一区二区三区| 露脸国产自产拍在线观看| 日本高潮少妇一区二区三区| 日韩免费的毛片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成人精品无码区在线网站| 国产第一亚洲精品日韩| 久久久久亚洲精品成人av| 无码专区亚洲综合另类 | 任你爽不一样的精品久久| 热re91久久精品国产99热| 中文字幕乱码亚洲影视| 中文字幕在线一区二区密| 国产又粗又黄又爽又爽的视频|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专区53| 尤物视频官网在线观看| 黄片毛片大全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亚洲中文字幕无线码| 色欲av中文字幕一区二区|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美女校花 | 色噜噜在线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成人午夜在线观看| 国产乱人伦一区二区三区| 日韩人成视频在线观看| 老太太性一区二区三区| 粉嫩av一区二区在线| 日韩av免费在线观看不卡| 欧美日韩一区二不卡| 最新午夜精品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