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
原告: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楊浦區×××路×××號××室
委托代理人:唐建東,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585796437
被告: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楊浦區×××路×××號××室
被告:李小平,女,1970年11月13日生,漢族,住址:寶山區×××路××號××室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經營與原告相同的業務,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2、判令被告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開業至今所有營業收入歸原告所有;
3、判令李小平賠償公司損失100000元;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王金華、石麗與被告李小平于2005年11月共同發起成立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其中李小平認繳出資170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比例為34%;王金華認繳出資165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比例為33%;石麗認繳出資165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比例為33%。由王金華擔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07年4月,被告李小平與劉國新(李小平的丈夫)共同注冊成立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50萬元,該公司經營與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同業務。該公司成立后,推出了與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為“ABC”魚肝油類似的產品“EF”牌的魚肝油,與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為“ABC”乳元軟膠囊類似的產品“EF”軟膠囊,冒用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產批準文號和配方,并向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代理商大肆宣傳,稱其是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的更新換代產品,要求其停止經銷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轉為經銷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致使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客戶流失,營業收入銳減,損失巨大。
被告李小平作為公司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其行為違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行為的,“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因此,被告李小平所經營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應停止同業競爭行為,其所取得的收入應當為原告所有,并賠償給上海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損失。
據此,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實,依法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楊浦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海ABC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8年 月 日
附: 1、本訴狀副本二份。
2、本案證據清單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