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例第182號)
【要旨】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規范行使不起訴權,通過備案審查等方式加強對不起訴決定的內部監督制約,著力提高審查起訴工作水平和辦案質量。對于就同一專門性問題有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司法鑒定意見,且結論不一致時,檢察人員要注重從鑒定主體的合規性、鑒定程序的合法性、鑒定方法的科學性、鑒定材料的充分性及分析論證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實質化審查。對于提出抗訴的案件,為確保抗訴效果,人民檢察院可以通過自行偵查進一步補強證據,充分支持抗訴意見和理由,通過接續抗訴,持續監督,全面履行刑事審判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公正。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某,男,1980年2月出生,海南省??谑心尘衷茊T。
2015年11月16日20時22分許,被告人宋某某駕車自西向東從??谑袨I海大道右拐駛入長怡路,行駛至長怡新村東門處停下,宋某某從車上下來走到馬路對面人行道上睡覺。這一過程被正在長怡新村東門站崗的武警戰士張某某看到,張某某遂向排長溫某某、班長陳某某報告,二人隨即趕到現場查看,當時在該路段巡邏的城管隊員發現該情況后報警,隨后交警到達現場處理。經抽血檢驗,宋某某血樣酒精濃度為213mg/100ml。同日19時40分許,被害人張某駕駛電動車在海口市濱海大道長安路口處被一車輛碰撞,肇事車輛逃逸。經鑒定,事故現場的散落物系從宋某某轎車的前車頭右側部位分離出來的,確認該轎車前車頭右側部位碰撞到電動車的后尾部。被害人張某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同年11月18日,宋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谑泄簿譀Q定取保候審。案發后,宋某某妻子吳某某與被害人張某達成協議,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42000元,張某對車主表示諒解。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2015年12月18日以宋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谑行阌^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6年6月3日,秀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認定宋某某危險駕駛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對宋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日報上級檢察院備案審查。??谑腥嗣駲z察院審查后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不起訴決定有誤,要求秀英區人民檢察院糾正。2017年3月23日,秀英區人民檢察院撤銷原不起訴決定,同月29日以危險駕駛罪對宋某某提起公訴。2017年9月28日,秀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宋某某無罪。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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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9日,秀英區人民檢察院向??谑兄屑壢嗣穹ㄔ禾岢隹乖V。2017年11月18日,??谑腥嗣駲z察院支持抗訴。
針對一審法院關于“檢察機關證明涉案車輛由宋某某駕駛的證據均屬間接證據,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不能排除其間有其他人駕駛車輛的可能性,依據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合理懷疑,難以得出唯一結論,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犯危險駕駛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無罪判決理由,??谑袡z察機關認為,一審法院片面采信被告人辯解,確有錯誤,在案證據足以證實案發時宋某某系該涉案車輛駕駛員。
1.有充分證據證實案發時宋某某系該車駕駛員。本案目擊證人張某某證言客觀詳細,多次證言穩定一致,能夠證實宋某某從車上下來,且當時車上只有一人;溫某某等多名證人證言均證實宋某某就是醉酒躺在綠化帶邊人行道上的人;出警經過、到案經過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等書證,亦認定宋某某是該車駕駛員。
2.宋某某關于小轎車不是其駕駛的辯解不應采信。宋某某辯解小轎車由“魏某”駕駛,但“魏某”身份信息無法核實,其手機號碼已經停機,宋某某關于如何認識“魏某”以及兩人偶然碰到并一起吃飯的辯解前后矛盾;目擊證人張某某證實宋某某系從駕駛位下車,多名證人均證實醉臥街邊的宋某某身邊無人陪伴,車內沒有其他人;宋某某供述只喝了一罐啤酒,但一罐啤酒致餐后近5個小時的宋某某血液酒精濃度含量高達213mg/100ml,處于嚴重醉酒狀態且大量嘔吐,不符合常理。因此,宋某某的辯解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其辯解理由超出日常生活經驗,內容真實性存疑,宋某某的辯解不應采信。
同時,為充分說明抗訴意見和理由,檢察機關在提出抗訴后,提取了案發路段的監控錄像檢材并委托廣東杰思特聲像資料司法鑒定所進行了鑒定,鑒定意見(以下簡稱“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為:“送檢監控錄像記錄:2015年11月16日20時20分41秒,出現在‘濱海大道——長怡路’被監控路面的銀灰色嫌疑小轎車駕駛員,與被鑒定人宋某某,是同一人”。
2017年12月28日,??谑兄屑壢嗣穹ㄔ翰枚òl回秀英區人民法院重審。在秀英區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宋某某不服“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秀英區人民法院分別委托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廣東天正司法鑒定中心對上述視頻監控圖像與被告人宋某某的同一性進行重新鑒定。2018年9月20日、21日,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廣東天正司法鑒定中心分別作出書面意見,認為檢材人像顏面高度模糊,不具備視頻人像鑒定條件。2018年12月4日,秀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證實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的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再次判決宋某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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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秀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次提出抗訴。2019年5月17日,??谑腥嗣駲z察院支持抗訴。
除第一次二審抗訴時提出的抗訴理由之外,??谑腥嗣駲z察院提出以下抗訴意見和理由:
1.秀英區人民法院未采納“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不當。“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內容客觀真實,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適格,應采信作為本案的證據之一使用。一是調取在案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資質證書及偵查機關到廣東省司法廳調取的兩名鑒定人資質證明等證據,證實鑒定機構及鑒定人適格。二是該鑒定意見與此前該圖像鑒定中心第一次鑒定出具的“是一名男性”的意見,是根據不同委托范圍而出具的鑒定意見,并不矛盾,而是進一步證實了本案事實。且該份證據僅是本案的其中一份證據,并非唯一,該份證據與在案其他證據共同達到確實、充分的證明程度,共同證明本案事實。三是秀英區人民法院重新委托的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和廣東天正司法鑒定中心所作的“不能對同一份檢材進行鑒定”的意見,并不能否定“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的客觀真實性。
2.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是本案證據鏈重要一環,認定事故發生是由于宋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后逃逸和當事人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而造成的,據此認定宋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該份證據佐證了張某某的證言,也與其他證據所證實的內容相互吻合,形成證據鏈,一審判決對此不予采信明顯不當。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用以證明本案事實的證人張某某的證言沒有其他證據與之印證,不能排除合理懷疑;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和廣東天正司法鑒定中心均認定同樣的檢材不具備人像鑒定條件,而“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所依據的同樣檢材作出同一性結論意見,比較論證后“粵杰思圖像鑒定意見”缺乏可靠性。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據此認定原審被告人宋某某無罪正確。2019年9月2日,??谑兄屑壢嗣穹ㄔ鹤鞒鼋K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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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谑腥嗣駲z察院認為原判確有錯誤,提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抗訴。2019年1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乖V期間,承辦檢察官新發現了案發路面監控抓拍的影像資料,遂委托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對該影像中出現的小轎車駕駛員與原審被告人宋某某進行同一性鑒定。鑒定意見再次證實,案發當晚該車駕駛員所穿的上衣款式、顏色及駕駛員發際線和鼻部特征比對該車車主宋某某醉臥、抽血時所穿的上衣款式、顏色及發際線和鼻部特征,二者具有相似或者相同特征。綜合分析原有證據和調取出示的新證據,全案證據更加確實、充分,證據鏈更加完整,完全排除他人駕車的可能性,能夠得出宋某某醉酒駕車的唯一性結論。
(四)抗訴結果
2021年6月7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采納抗訴意見,裁定撤銷原判,改判原審被告人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
【指導意義】
?。ㄒ唬┤嗣駲z察院應當依法規范行使不起訴權,加強對不起訴決定的內部監督制約。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于下級人民檢察院確有錯誤的不起訴決定,應當予以撤銷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檢察院糾正。對于存在較大爭議、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下級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不起訴的,要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存在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為保證不起訴決定的公正性,各級檢察院要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決定,有必要組織聽證的,要及時召開不起訴聽證會;加強對下業務指導,通過開展定期分析、情況通報、類案總結等,著力提高審查起訴工作水平和辦案質量。
?。ǘ┤嗣駲z察院在辦理抗訴案件過程中,要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堅持接續抗訴、持續監督,確保案件裁判結果公正,以“小案”的客觀公正辦理體現檢察擔當。檢察機關應當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上級檢察院要加強對下級檢察院抗訴工作的指導,緊扣抗訴重點,嚴把抗訴標準,形成監督合力。對下級檢察院正確的抗訴意見,法院不予采納的,上級檢察院應當提供有力支持,與下級檢察院接續監督,一抗到底,通過上下級檢察院持續監督,確保錯誤裁判被監督糾正。要用心用情辦好每一件“小案”,這是檢察機關客觀公正義務的基本要求,展現了檢察擔當和為民情懷。
?。ㄈ娀瘜λ痉ㄨb定意見的實質性審查,確保審查結論的客觀性、科學性。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案件就同一專門性問題有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鑒定意見,且結論不一致的,確有必要時,可以依法決定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對于司法鑒定意見要加強分析比對和判斷鑒別,從鑒定主體的合規性、鑒定程序的合法性、鑒定方法的科學性、鑒定材料的充分性及分析論證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實質化審查,結合案件其他事實證據,分析得出科學的審查結論。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2013年1月施行)第四百二十五條、第五百九十一條(現為2019年施行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五百九十一條)
辦案檢察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 海南省??谑行阌^人民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李海洪 符磊 楊兵 李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