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發行法律顧問工作內容和服務方式(以IPO發行人律師為例): 2、發行人律師(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程序
1、發行人律師工作內容
協助完善公司歷次增資和資產重組的所有相關法律文件(包括:歷次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章程,合同和承諾函等);
協助完善歷次股利分配的決議和記錄;
協助完善發行人的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內部管理規定;
協助完善本次發行事宜的股東大會決議;
協助完善歷次公司變更的股東協議;
審查發行人及各股東的主體資格;
對設立股份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發行人的主要財產的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進行審查(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發行上市的規范性、合法性);
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授權和批準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關聯交易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對中小股東權益利益的保護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有關同業競爭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有關債權、債務進行審查;
對董事、監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規范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標準及職工的勞動保護、養老保險等問題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及各股東近幾年的合法經營、合法納稅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稅務問題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所有重大合同及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有無障礙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涉及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問題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募股資金的運用進行審查;
對發行人的收購、兼并進行審查;
對工作中出現的其他問題進行審查;
對以上所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券商、會計師、評估師進行協商、補救;
對上市、發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協議書;
律師正式進場,由律師出具調查文件清單,由公司提供資料原件或復印件(須與原件一致),對公司進行摸底調查,熟悉公司情況(大致需要一個月時間);
對公司相關法律文件、法律關系及相關主體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進行修正(大致需要兩個月時間);
律師對設立股份公司出具法律文件,如發起人協議、股份公司章程、創立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及法律意見書等(大致需要一個月時間);
股份公司設立后,協助股份公司在上市之前完善相關法律文件,及時解決法律問題(股份公司成立后到上市前跟蹤服務);
根據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具體要求,與其他中介機構協調對公司情況進行調整、補救(全程跟蹤服務);
出具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申請上市申報材料上交前半個月完成)
3、需要發行人配合的服務
及時提供準確、真實、全面的公司資料;
配合中介機構作好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需配備一名公司專職人員配合工作,配合及時提供資料,聯系相關事宜,進行消息反饋;
需提供一間辦公室,配備辦公桌、電話、電腦(能上網)、激光打印機、A4紙、文件夾、打孔機等等辦公文具;
復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