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 議 書
甲方:北京JF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李JQ配偶),身份證號:
(李JQ長女),身份證號:
(李JQ次女),身份證號:
(李JQ三女),身份證號:
關于李JQ同志遇難后的善后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李JQ所有善后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盡快安排處理李JQ的善后事宜。
二、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到法醫鑒定中心辦理李JQ的遺體移交事宜。
三、甲方就李JQ同志的善后事宜補助如下:
1.喪葬費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2.非因公死亡困難救助金(10個月*3000元/月),合計人民幣¥30000.00 元,大寫(叁萬元整);
3.李JQ2018年6月份工資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仟元整);
4.李JQ入職3個月的社保補貼3*1500元/月,合計人民幣¥4500.00元,大寫(肆仟伍佰元整);
5.其他補助:甲方就李JQ同志非因公死亡事宜,給予乙方人道主義救濟金人民幣¥37500.00元,大寫(叁萬柒仟伍佰元整)。
以上5項所述善后費用總計人民幣¥80000.00元,大寫(捌萬元整)。
甲方一次性結算給乙方人民幣¥60000.00元,大寫(陸萬元整)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經乙方: 、 、 、 同意,此費用轉入 銀行卡內,卡號為 。
剩余人民幣¥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由甲方保管并支付李JQ同志安葬前的費用,包括(親屬住宿費、餐費及遺體運輸費、火化費),如有剩余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對處理李JQ同志善后事宜的上述方式,沒有其他任何意見,甲乙雙方不再有(不再追究)任何經濟、勞資和法律糾紛(補償)。
五、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同具法律效力。
附:乙方 、 、 、 四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2018年 月 日 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