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武陵區人民法院法官向市救助站送達了判決書,常德市救助站正式成為4歲小智(化名)的監護人,小智生母王麗(化名)的監護權被撤銷,至此,這場事關小智健康成長的大事終告一段落。
7月21日,本報以《母親吸毒成癮,監護持續缺位 4歲的小智該何去何從?》為題,報道了38歲的王麗沉溺吸毒,對親生子小智疏于管教照顧。為確保小智的生存權、健康權、教育權,市救助站提請法院撤銷小智母親王麗的監護權,并積極爭取小智的監護權。8月19日,武陵區人民法院以不公開的方 式,就市救助站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案進行了審理。庭審時,王麗經法院合法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王麗作為小智的法定監護人,長期吸毒多次被處罰未能有效戒毒,經常有將小智置于無人看管狀態等行為,已經符合《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法院可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形;同時,因小智62歲的 外公王鵬(化名)無固定收入,身患疾病,且明確表示不愿擔任小智的監護人,而小智從2014年7月開始,長期接受市救助站的救助和照顧,市救助站也多次表 示愿意擔任小智的監護人。據此,法院從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作出如上判決。
“當然,這并不等于王麗徹底失去了孩子的監護權,根據法律規定,她可在法定時間內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市救助站站長卞德榮談起小智案感觸 頗深,他說這是我市第一起申請撤銷親生母親監護權的案例,在全省也很有可能是首例。“風險和擔心肯定會有的,但是為了孩子,我們下了很大的決心。”卞德榮 表示,接下來,救助站將從資金、人員等方面保障對小智的后續照顧。“每逢節假日,我們會把小智從幼兒園接回來,24小時陪伴,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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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根據法律規定,王麗可從被撤銷監護人資格之日起3個月至1年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并應當提交可恢復資格的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