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方先生身份證丟失,被人撿去注冊公司當了股東和法定代表人,自己注冊公司是發現已經黑戶,經向昌平市場監管局投訴,昌平公安分局報案,始終未能解決。曹律師代理方先生將北京寶奧通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奧通達公司)及李某君起訴至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出四項請求:一、確認方先生不是寶奧通達公司股東;二、寶奧通達公司2017年4月20日股東會決議不成立;三、寶奧通達公司在判決生效30日內滌除方先生法定代表人及執行董事登記事項;四、寶奧通達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律師費。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2024)京0114民初18185號民事沒判決書,除律師費,其他請求全部支持。法院認為律師費非必要開支,白話就是不請律師自己也可以打贏官司。目前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