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人:范某某,男,漢族,19xx年11月5日出生,身份證號14263219641105xxxx,住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南大街xx城二期一號樓xx單元5xx室,聯系電話1391019xxxx
被答辯人:任某如,女,漢族,1988年8月10日,身份證號:3422221988081xxxx,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永萬路15號倫譽海灣一期B區1x棟xx2房,聯系電話1861813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對(2024)京02執行異588號裁定書提起復議,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申請撤銷(2024)京02執行異588號執行裁定書的事實依據不足,于法無據,應予以駁回,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任某如多次以判決內容不明確為由提出各種異議,但生效判決及執行異議裁定均認定《離婚協議書》記載的任某如分得財產均為實際取得財產,這是終審法院已經查明的事實,執行異議階段對此也予以多次確認,任某如反復以此為由,提出各種花樣異議,阻止拖延執行長達四年,如今被查封標的拍賣后又阻止發放執行案款,嚴重損害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任某如復議申請無事實依據,亦無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
首先,終審判決(2021)京民終464號民事判決,補充查明:2018年3月21日,宋晉財與任某如離婚,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約定:……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1.雙方婚后共同所有的兩套房子。現約定該房屋所有權歸任某如所有。分別是:北京市豐臺區長青路88號院領秀翡翠山B區29-1-3x2室和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永萬路天倫譽海灣A11-5x2室。2.雙方婚后共同共有兩輛轎車,現約定所有權歸任某如所有。分別是京NX8D77黑色奔馳和京NT08R8白色別克。3.銀行存款合計500萬元,歸任某如所有。
以上為法院查明事實,也是客觀事實。至于任某如在取得上述財產后在財產上設定二次抵押或將部分財產轉讓他人,不影響她取得財產性質,也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判決義務。
其次,強制執行階段,任某如依然以判決不明確提出異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2執異678號執行裁定書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2)京執復57號執行裁定書均駁回任某如異議及復議請求,核心觀點:《離婚協議書》中任某如取得財產為實際取得財產,這是法院查明的事實。
二、不存在答辯人范某某不同意拍賣處置任某如名下北京市豐臺區長青路88號院領秀翡翠山B區29-1-302室事實,一直以來均是任某如阻止兩處房屋拍賣,因任某如不停異議,信訪阻止拍賣導致房屋跌價損失與范某某無關,范某某曾向執行法院提出先拍賣任某如海南房產,再拍賣任某如北京房產,因為啟動拍賣程序需要申請人繳納評估費用,分批拍賣有利于減輕申請人負擔,執行法院同意申請人意見,后因抵押權人啟動實現擔保物權程序,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任某如北京豐臺房產移送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執行,這不是答辯人所能改變的。
三、任某如在復議申請書中陳述的判決生效前,任某如將北京房產二抵貸款以及與范某某之間資金往來與本案執行行為無關,也不屬于本案執行異議程序需審查事項。
四、不存在損害金融債權問題,海南房產抵押貸款本息60余萬元換,拍賣款180余萬元,該房屋上抵押權人作為優先受償人,其債權能完全收回,優先受償權行使后余額才是應分配范某某執行案款。
任某如辯稱執行標的上附著復雜的首付、月供、離婚后月供誰支付的等法律關系界定問題,與本案執行工作無關,任某如可以與宋晉財協商解決。
五、案件執行至今,范某某債權本息合計已經超過8000萬元人民幣,僅執行回款2萬元人民幣,由于任某如重重阻撓,案件執行工作推動異常艱難,任某如所謂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不是債務人的保護傘,債權人合法利益也應保護。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復議請求事實依據不足、于法無據。答辯人支持(2024)京02執行異588號裁定書的內容,希望法官依法執行,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北京高院支持答辯人意見,駁回任某復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