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曲平雙,男,漢族,1980年10月10日出生,住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春雷街16委101組82號。
委托代理人黃子珍,北京市萬國法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黃村夫,北京市萬國法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道明,男,漢族,1968年12月3日出生,北京市金彩又一村信息咨詢工作室業主,住湖南省漢壽縣西崗鎮沙包村5組。
被告深圳企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47區自由路翻身社區三(1)隊綜合樓6樓B。
法定代表人陳學丹,執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周長軍,男,漢族,1970年12月20日出生,深圳企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蓮花山鄂州大學宿舍。
委托代理人余治明,廣東深君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曲平雙訴被告張道明、深圳企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企網公司)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07年9月26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7年11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曲平雙及其委托代理人黃子珍、黃村夫,被告張道明,被告企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長軍、余治明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曲平雙起訴稱:2006年4月25日,原告與企網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彩票網站建設合同》,根據合同約定,由原告委托被告企網公司進行軟件的程序開發,并在國際互聯網上建設互聯網站。被告企網公司應根據原告的要求提供程序開發、域名注冊、網站建設、ICP備案以及網站后期維護的服務。合同明確約定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原告所有,被告企網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軟件的源代碼轉讓他人?,F原告發現被告企網公司向包括被告張道明經營的網站在內的多家網站銷售原告應享有著作權的上述軟件,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被告張道明未經原告許可,擅自使用該軟件,亦構成侵權。據此,原告訴至法院,請求:1、判令張道明和企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刪除侵權軟件,在企網公司的網站上共同向原告賠禮道歉;2、判令企網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60萬元及原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20 800元。
被告張道明答辯稱:張道明使用的彩票合買代購軟件普及版v3.02是從企網公司購買的,雙方有銷售合同。因此,張道明使用該軟件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
被告企網公司答辯稱:企網公司與原告簽訂的是網站架設合同,而不是軟件開發合同。企網公司是使用自己開發完成的軟件為原告架設網站,屬于提供技術服務。原告對該軟件不享有著作權,合同也未約定軟件的著作權歸原告所有。因此,企網公司有權銷售涉案軟件。綜上,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
本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4月25日,曲平雙(合同甲方)與企網公司(合同乙方)簽訂了一份《企業網站架設合同》。網站名稱為“聯合彩票”。網站性質:B2C電子商務網站。網站經營項目:體育彩票、福利彩票網上代購、合買。 雙方約定:1、甲方委托乙方在國際互聯網上建設甲方的互聯網網站。乙方將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域名注冊、網站建設,ICP備案、維護的服務。甲方將依據協議對自己的網站進行驗收、認可。2、乙方將網站制作完成后,網站版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將依據協議利用乙方提供的FTP帳號,通過管理后臺對網站進行內容更新、撤換、刪除以及其他的日常維護。甲方提供網站建設的文本資料和部份圖片。3、自本協議到期后,甲方可向乙方繳納相應的續約費用,其費用內容包括:甲方網站的域名及空間使用費和網站會員費。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部網站制作資料后的50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網站的制作工作。乙方自本協議簽訂起1年內,對甲方的網站進行常規維護,包括頁面的更改和刪減。5、在網站建設程序方面: IV整站美工(IV,INTERNET -VI企業互聯網形象識別體系)系統,包括:IV-LOGO(網站LOGO)設計 、IV主宣傳廣告條制作、 IV專用鏈接LOGO(用來和其他網站交換鏈接使用)、 16個IV靜態頁面產品展示頻道制作、整站內頁IV美工(基于整站IV風格的內頁美工)。后臺程序功能模塊包括: 會員管理系統V2.0、新聞信息發布系統V5.0、彩票代購合買系統V3.0、產品搜索引擎V2.0、BBS論壇系統V7.0、 EMAIL郵箱營銷系統、短信營銷系統、大型分布式SQL數據庫系統、在線支付接口(接入第三方服務平臺或銀行接口)、 站點調查系統V1.0、流量統計系統V1.0、友情鏈接管理系統V1.0。技術參數方面包括:頁面對話技術,即客服公司的客服能夠被叫或主叫網站訪客對話,在線銷售洽談,在線客服。 頁面技術、程序語言搜索引擎優化包括:進行頁面標題屬性的專業化、行性化優化;對我們的程序語言對行搜索引擎符合度標準格式,便于搜索引擎更易搜索,上我們的網站自動派名靠前,節約網絡廣告費用。開發環境包括:ACCESS/SQL數據庫+ASP.NET+WINDOWS2003。6、本網站架設費用為人民幣30000.00元整,自本協議簽訂起兩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項目工程款50%作為定金。在乙方完成甲方的網站整站風格及后臺功能建設后,經過甲方驗收合格,簽署<<網站驗收合格書>>及<<普通會員免費維護協議書>>后支付余款。7、甲方驗收時以<<網站建設解決方案>>中所規定的系統功能、頁面數量、美工標準等為標準進行驗收。8、網站版權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將甲方網站源代碼轉讓他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起版權訴訟,并由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相應損失。
合同簽訂后,雙方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在曲平雙經營網站期間,企網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與張道明簽訂了一份《軟件銷售合同》,雙方約定張道明向企網公司購買曉風?彩票合買代購軟件普及版v3.02軟件,價格為3000元。此外,企網公司還向其他網站銷售了曉風?彩票合買代購軟件v3.05及v4.0軟件。曲平雙現指控企網公司銷售的上述軟件為本案被控侵權的軟件。
訴訟中,曲平雙稱上述被控侵權的v3.05軟件在功能上比其使用的彩票合買代購系統v3.0增加了一些彩種,被控侵權的v4.0軟件有一些升級和新的功能,表現為頁面彩票開獎信息進行更改,增加了支付寶系統無縫連接。
上述事實,有曲平雙與企網公司簽訂的《企業網站架設合同》、企網公司與張道明簽訂的《軟件銷售合同》、曲平雙提供的證明企網公司在互聯網上銷售曉風?彩票合買代購軟件的公證書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原告曲平雙試圖證明其通過與被告企網公司的合同約定取得了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的著作權,據此禁止被告企網公司再銷售該系統軟件及其升級版。因此,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第一,根據合同約定的意思表示,被告企網公司實施的行為在性質上屬于委托開發還是技術服務;第二,原告曲平雙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取得了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的著作權;第三,被告企網公司銷售該系統軟件和升級版以及被告張道明使用該系統軟件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原告曲平雙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第一,關于被告企網公司實施的行為在性質上屬于委托開發還是技術服務的問題。軟件開發是指對新的軟件系統的研究開發。軟件的技術服務是指利用已經開發完成的軟件系統為他人提供技術上的支持。首先,從合同的名稱上看,是網站架設合同,而不是軟件開發合同。其次,所謂網站架設,通常是指架設者利用已開發完成的成熟軟件,針對用戶的實際需求適當調整后進行一系列的編排組合,它屬于技術服務范疇。雖然在網站架設中也存在重新開發軟件的情形,但是,從本案《企業網站架設合同》約定的條文內容上審查,彩票合買代購系統v3.0軟件是組成后臺程序功能性模塊的一部分,合同中并沒有額外約定該系統軟件需要單獨開發,因此,對于原告曲平雙提出的其委托被告企網公司開發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該系統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原告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對此本院不予支持。
第二,關于原告曲平雙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取得了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的著作權問題。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人民法院在進行合同解釋時,應該采取主觀和客觀相結合的原則,以表示行為作為合同解釋的基礎,從合理第三人的立場探究當事人的內心意思,衡量各方當事人利益,作出能為社會所普遍接受的解釋。
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網站版權歸原告曲平雙所有,被告企網公司不得擅自將原告網站的源代碼轉讓他人?,F雙方對于“網站版權”、“網站的源代碼”的理解存在差異,本院認為,考慮到該合同性質系網站架構合同的事實,參考行業上的通行習慣和認識,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況,本合同中的“網站版權”應是指網站頁面的版權,“網站的源代碼”也應指網站頁面的源代碼。從上述約定中不能得出支持該網站運行的后臺系統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原告曲平雙所有的結論。故,對原告曲平雙主張其根據合同約定取得了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的著作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此,本院不予支持。
最后,基于上述認定,原告曲平雙不能證明其對彩票合買代購系統軟件享有著作權。因此,被告企網公司銷售該系統軟件和升級版以及被告張道明依據購買合同使用該系統軟件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曲平雙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侵犯。對原告曲平雙請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損失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曲平雙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0 008元,由曲平雙負擔(已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何 暄
代理審判員 周曉冰
人民陪審員 付忠勇
二ОО七 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
書 記 員 張倩倩